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2〕12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2010〕21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2年度调整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我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6月30日(含本日)前经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2年7月起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52元;
(二)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