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备工作
根据本《通知》精神,请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7月31日前印发201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具体部署本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工作。今年起,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印发评审通知前,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发。同时,我局将在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评审通知”专栏集中发布,以便申报人查阅。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制订本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于9月17日前通过系统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五、纪律要求
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评委会委员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评审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按照穗人社通报〔2012〕18号的要求,加大对违纪违规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六、材料受理
报我市高、中、初评委会评审的材料,经单位审核、公示和主管部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密封报送至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需实行评前审核的材料、评后审核发证材料报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联系电话:83551200、83553813。
附件:2012年广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表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日常工作部门
| 调整要求
|
1
| 广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教育局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法学,农学,历史、地理、心理、教育。
|
2
| 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教育局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数学、计算机,体育、艺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术,英语,语文。
|
3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一评审委员会
| 增城市教育局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品德、科学,幼儿教育。
|
4
| 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技术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增加土地管理专业组评委人数。
|
5
| 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 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委员。
|
6
| 广州市技工学校高级讲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内委员;2.目前该评委会混合专业组较多,可考虑细分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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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 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委员
|
8
| 广州市电子电气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
| 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委员
|
9
| 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高级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 增加以下专业组评委人数: 冶金焦化、化工及热能工程,冶金建筑。
|
10
| 广州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
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中文,英语,数学,法律,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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