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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服务业税制、管制、体制、法制改革为突破口,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改革创新。对垄断长期存在、服务水平较低、市场需求较大的领域,吸引多元投资。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外包。积极吸引各类跨国公司总部和国际组织,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服务业合作,提升服务业外资引进规模和质量,广泛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2.坚持提升重点、培育新兴。依托“四个中心”建设,稳定提升体现国家战略和国际大都市服务功能的服务业重点领域,支撑上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握全球科技发展新趋势,引领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等各类新需求,深化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3.坚持完善布局、拓展空间。中心城区立足增强综合服务功能,重在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实现城市功能转型;把加快郊区服务业发展作为重要战略导向,依托新城、重大产业基地和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特色服务业。鼓励服务业企业跨区域、跨国界整合资源,构建区域和国际服务网络。
  4.坚持市场取向、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完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塑造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实施政策聚焦,规范市场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要目标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构建以支柱服务业为主体、新兴服务业为引领、社会服务业为基础、发展模式不断创新的服务业发展体系,努力打造“上海服务”品牌。
  1.基本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初步形成,服务业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业总量规模稳步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全市经济增速2个百分点左右,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5%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比2010年翻一番,离岸服务外包收入45亿美元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速快于全市从业人员年均增速,到201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60%左右。
  2.服务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服务业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科技服务、设计产业、专业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出版、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服务业增速,成为全国新兴服务业集聚地。
  3.服务业布局不断优化。服务业辐射能力全面增强,服务半径不断延伸;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结构进一步完善,规模进一步扩大;郊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全市服务业增速,郊区服务业增加值占郊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稳步提高,2015年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4.服务业企业主体更具竞争力。服务业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强势服务品牌;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育一批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形成充满活力、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十二五”时期上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15年
1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65左右
2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全市经济2个百分点
3郊区服务业增加值占郊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
4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60左右
5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亿美元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
6离岸服务外包收入亿美元45左右
7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22左右
8商品销售总额万亿元8.7
9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12左右
10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0.8以上
11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95以上
12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万亿元1.2以上

三、“十二五”时期上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支柱服务业
  全面落实建设“四个中心”战略,全力推进金融服务、航运物流、现代商贸、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和房地产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1.金融服务业
  力争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000万亿元左右,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2%左右,金融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左右,基本确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
  提升金融市场功能。强化上海证券市场全国主板市场地位,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支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逐步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风险管理中心,支持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增强服务功能,保持现货黄金场内交易国际领先地位,加快建设全国性贷款转让和票据交易中心,健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制度框架并启动市场交易。
  丰富金融产品和工具。推动股票、债券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国内跨市场指数基金等基金产品,促进集合票据、外币债券等加快发展。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商品期货,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适时开展结构性衍生产品试点。
  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加强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优化金融集聚区功能布局。培育和发展与金融市场相关的功能性金融机构。发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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