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附件4:
  泸州市零星、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
名称生长期说明亩
1水果类荔枝、桂圆产果期初果挂果3— 9年亩8000合理种植20株
盛果挂果10年以上亩15000
 资源大树亩30000
幼苗定植3年以内亩3000
幼树定植3年以上亩3000
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等其他果树类产果期初果挂果3— 11年亩5000合理种植40株
盛果挂果12年以上亩8000
衰果 亩4000
幼苗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亩3000
幼树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未产果亩3000
3干果类板栗、核桃、坚果、花椒等干果类产果期初果挂果3— 9年亩6000合理种植40株
盛果挂果10年以上亩8000
衰果 亩4000
定植未挂果定植3年以上亩4000
定植嫁接幼树定植3年以内亩4000
4竹林亩300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