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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年汕头市德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年汕头市德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汕市教〔2012〕53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市直属学校:

  为激励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不懈努力的德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项目和名额为:汕头市德育先进集体20个,汕头市德育先进工作者30名、汕头市优秀班主任80名、汕头市优秀德育课教师20名和汕头市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汕头市德育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汕头市德育先进工作者、汕头市优秀班主任、汕头市优秀德育课教师和汕头市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本市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在岗教师和各级教育工作者。凡是2010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别先进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参加今年的评选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学科德育、主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团队主题等实践活动,并创出德育特色,具有明显成效,在地区具有一定的品牌度和影响力。

  2.领导班子教育思想端正,办学目标明确,勤政清廉,团结合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教师师德高尚,敬业爱岗,坚持教书育人。

  3.加强德育常规管理。有健全的德育工作制度,包括学生管理规程、班主任培训制度,德育学习和工作制度、德育科研制度等,形成规范到位的德育思想管理、目标管理、组织管理、成果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德育档案。

  4.深化德育科研,优化德育工作队伍。有切实可行、具有学校特色的德育科研方案,有学校德育科研队伍,立项德育科研课题,并取得相应的德育科研成果;积极开展德育科研现场会活动。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改善环境设施,加强环境管理,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生动、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重视德育工作的交流学习,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交流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6.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学校积极与家长、社会有关方面建立经常性联系,共同开展对学生的教育活动,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推进“德育生活化,德育社会化”的进程。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三位一体德育工作格局中的龙头作用。

  7.2009年以来,本单位未出现师生重大违法、犯罪现象。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3.注重德育工作研究,五年来论文曾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年度德育论文评选获奖或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

  4.任职5年以上(含5年)的分管德育工作的现任学校领导、政教(团队)负责人、年级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德育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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