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奖励的决定
(峨政办发〔201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201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各单位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成效明显。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单位及企业签订的《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经考核,决定奖励如下:
一、双江镇、小街镇、化念镇、塔甸镇、岔河乡、富良棚乡人民政府考核为优秀,甸中镇、大龙潭乡人民政府考核为良好,给予表彰奖励。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为优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考核为良好,给予表彰奖励。
三、县供电有限公司、天大工贸有限公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万得利自然资源开发公司、万茂工贸有限公司考核为优秀,玉溪银河化工有限公司考核为良好,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