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五)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规范办学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三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等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
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向学生收取择校费(或借读费),切实解决好教辅材料散滥和强制征订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助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
(六)继续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定期不定期公布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药械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准入机制,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助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七)继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问题;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执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