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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规范操作工作。要求所有操作人员都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懂得火警处置程序,会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施,切实筑牢“防火墙”工程。

  二、狠抓火灾隐患整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构建“平安峨山”打好基础。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至2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并销案。

  (二)继续推进“云岭防火墙”工程建设,《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范围要涵盖全县所有乡镇和县属部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工作。切实落实“四个责任”,确保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规定范围内(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非重点单位中的公共娱乐场所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抗御火灾能力

  (一)加强县城消防设施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络。一是建设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装备等在内的消防规划,加强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管理,随城市发展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二是要按照打造消防铁军的工作要求,按照标准配齐公安消防大队现役消防员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基本防护装备、消防铁军攻坚组的抢险救援器材和特种防护装备;三是认真落实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前检测工作,检测率达到100%。同时,不断加大重点单位定期检测评价力度,检测率不低于50%。

  (二)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保证农村火灾形势基本稳定。一是强化社区、农村“四个基础”建设,建立派出所、消防队员、社区(农村)“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落实社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四有”要求和不少于5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四个基础”建设标准,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设置一个消防器材配置点;二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坚持奖优罚劣,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分析农村消防安全形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村消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农户开展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投保工作,确保保险覆盖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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