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现将《峨山县2011年度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峨山县2011年度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2011年峨山县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夯实基础,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抓好农村防火工作,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水平,确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推动全县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组织开展“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完成《“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适时调整充实部门、乡镇、村委会(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细化、量化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将消防工作作为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年度消防工作经费预算,将预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严格落实。财政部门要制定计划,逐年增加消防基建、装备等经费投入,切实建立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四)开展好“保消合一”型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确实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保安消防队员防火基础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年内完成对全县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轮训,要求60%的治安巡防队基本落实消防职能,形成良好的“保消合一”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