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12〕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6日
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增长、促进转型、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规定如下:
一、严控财政新增支出
严格执行各级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决纠正一些部门随意要求追加预算等问题,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年度中除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项目以及民生项目支出等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追加支出预算,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严控一般性支出
继续实行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办公经费零增长。2012年7月1日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全年额5%压支,各地要参照制定相应压支措施。
三、严控节庆活动支出
深入开展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原则上停办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或财政出资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纪念会、首发首映式等活动,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制发各种图册、刊物、宣传片和纪念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坚决制止和取消要求企业及群众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类节庆活动。
四、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严格审核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完善公务用车油耗、维修和保险费用单车核算及节奖超罚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确保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幅不低于10%。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期间,除报废更新外,省直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新购公务用车。
五、严控各类会议支出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尽量采取电视电话或视频会议形式。原则上各地、各部门2012年会议数量比上年减少10%,会议经费在会议费综合定额的基础上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