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12〕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3日
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医疗合理用药
(六)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七)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八)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机制
(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
(七)加强医学科技研究
(八)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为加快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09〕16号)、《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11〕47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省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统筹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大投入,着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称新农合),扎实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健康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10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76.1岁,比2005年提高0.8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4.83‰和13.14/10万,比2005年分别下降40.3 %和24.7%,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63.13%和56.2%。
(一)发展基础。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资源总量适度增长。2010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30万张、44.6万人、16.8万人、16.6万人,较“十五”期末分别增长43.1%、50.2%、42.8%和67.6%;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68人、注册护士1.61人、床位2.87张,较“十五”期末分别增长27.3%、50.5%和25.9%.“十一五”期间,全省政府预算医疗卫生总支出1002.4亿元,为“十五”期间的2.89倍,共支持改造建设医疗卫生机构1116个。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达1192.1亿元,较2005年增长78%.中医“治未病”和中医药建设顺利推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疗管理力度加大。卫生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医学学科建设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一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成长起一批学科带头人,获得一批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项。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卫生事业发展呈现结构性变化。按照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方向,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2010年底,接近70%的县(市、区)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核编定岗,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特别是新农合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2010年全省新农合参合率达9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新农合保障的目标。深化医改工作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人民群众正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医疗服务满意度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