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的通知
(苏食药监餐〔2012〕21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2〕142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5月中下旬组织评定验收组,对全省首批参与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的县(市、区)、街道进行了评定验收。经汇总各组评定结果和各市对示范单位验收情况,现将通过评定验收,确认为我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及单位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对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各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建设档次。省局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动态管理,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附件:
江苏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地区、街道和单位名单
一、示范县(市、区)
1、南京市:建邺区
2、无锡市:宜兴市
3、徐州市:泉山区
4、苏州市:张家港市
5、南通市:如皋市
6、连云港市:赣榆县
7、淮安市:清河区
8、盐城市:大丰市
9、扬州市:仪征市
10、镇江市:丹阳市
11、泰州市:海陵区
12、宿迁市:泗阳县
二、示范街
南京市:
1、秦淮区夫子庙美食一条街
无锡市:
2、江阴市澄江街道办事处寿山路社区(澄江福地)
3、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
徐州市:
4、泉山区富泊湾广场
常州市:
5、淹城美食一条街
苏州市:
6、苏州工业园区李公堤
7、常熟市虞山镇虞景文华广场
连云港市:
8、连云港天盛置业有限公司墟沟海鲜美食城
9、连云港新浦区盐河南路5-23号
盐城市:
10、盐城市东进路文化休闲一条街
11、东台市望海东、中路
镇江市:
12、扬中市春柳路
13、京口区龙吟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