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2〕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政务值班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政务值班的重要工作。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是各地政府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把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值班机构,落实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重要活动、重大会议和主要节假日等情况,要加强值班力量。

  (二)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行政领导日常轮流带班制度。主要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要24小时有人轮流在岗带班,保证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三)建立健全“零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每日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重要情况、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汇总报告,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四)建立健全记录归档制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规范值班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印制专用值班记录本,并将值班记录本和《值班信息》、《值班要情》、《要情处置与反馈》、《值班报告》等文件资料留存归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