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苏中小改革〔2012〕554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根据国家《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委将开展2012年度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对符合“办法”中的公共服务平台,可在各省辖市认定一、二星级的基础上,申请省级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
2、已被认定为省级三、四星级的公共服务平台,依照“办法”中的条件,可申请高档次的星级公共服务平台。
3、2010年、2011年认定的省级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自愿申请复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同时报送纸质材料(附件1)和电子文档(附件2)。
2、参加复评的单位只需填报复评表(附件5)
三、工作要求
1、每个省辖市推荐1-2家,每个县(市)推荐1家星级公共服务平台(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不在推荐名额内)。
2、请各市、县(市)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审核,积极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并做好复评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同时在网上填写审核意见。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 都沂伦 025-86635039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李 丽 025-83737871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崔宝玲 025-83245832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9楼
邮 编:210029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申请表,可登陆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网站(www.js-sme.org.cn),点击“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评定”下载与业务相关的申请表填写;
2、服务平台运营模式和年度运营计划;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5、上年度财务报表;
6、跟踪询访(按网上申报流程中的提示进行)的中小企业对服务的评价;
7、服务场所证明(附购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8、服务平台开展服务现场照片(照片要有时间或条幅)
9、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申请复评的服务平台只需提供第1、4、5、6、8、9项材料。
附件2、
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流程
1、登陆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网站(www.js-sme.org.cn),点击首页上“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评定”按钮,进入“申报资料格式下载”页面。
2、按要求如实填报所有内容,并上传有关附件。
3、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所需纸质材料一起装订成册,逐级确认并上报。
4、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工作人员点击“星级公共服务平台评定”按钮,用指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资料评审”页面,查看、审核相关资料,并填写有关询访反馈意见。
附件3、江苏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类)
江苏省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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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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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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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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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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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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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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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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