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工及配偶各资金账户余额减除壹元后合计小于月还款额,职工及配偶一方单位汇缴入账后,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缴存银行于汇缴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的,待另一方单位汇缴入账后,缴存银行于汇缴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当月还款后,按上述规则均未提取的,建设银行于每月末日办理提取手续,遇法定节假日提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6日起施行。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程序参照本规定执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2011〕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
2.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
3.承诺书
4.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5.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附件1
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
本人同意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购房合同编号是 的房屋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放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共同购房人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共同购房人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共同购房人3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为参考样式。《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包含共同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合同编号;共同购房人签字等项目即可,多名共同购房人的,需要在一份《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上签字确认。
附件2
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
本人同意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借款合同编号是 的房屋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放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共同借款人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共同借款人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共同借款人3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为参考样式。《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包含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共同借款人签字等项目即可,多名共同借款人的,需要在一份《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上签字确认。
附件3
承 诺 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我承诺本人提供的 号判决书(裁定书)为终审判决(裁定),未有上诉。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办理
提取手续。
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