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省地矿局第五地质大队与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在赞比亚进行铜矿地质预查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12〕474号)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你局《关于第五地质大队与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在赞比亚卢萨卡市春桂地区卡苏鲁进行铜矿地质预查项目核准的请示》(冀地[2012]80号)收悉,依据《
河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同意对该项目核准,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局第五地质大队与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赞比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唐赞投资有限公司(Tangzan Investments Limited Company)与赞比亚驰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Chiteta Mining Company Limited)合作在赞比亚卢萨卡市春桂地区卡苏鲁铜矿进行地质预查工作。勘探区面积204平方公里,工期2年。
二、项目总投资1758.76万元人民币(折279.17万美元,汇率按1:6.30计),全部由中方投资,占矿权80%股份,赞比亚驰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15852-HQ-LPL探矿权及协议规定的服务事项出资,占矿权20%股份。中方投资中,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758.76万元人民币(折279.17万美元),占中方股份的60%(项目总股份的48%),第五地质大队以地质勘探资金、技术、人员和设备入股,占中方股份的40%(项目总股份的32%)。中方投资由企业自筹,所需外汇由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