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的批复》的通知
(冀发改财金〔2012〕338号)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推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经多方沟通努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我省开展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筹备工作。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的批复》(发改财金〔2012〕7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作为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的省内牵头发起人,要抓紧研究提出筹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经我委组织研究后报省政府审定。
二、为尽快启动筹备工作,要抓紧联系省内外其他发起人和投资人,共同商谈有关事宜。
三、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组建方案、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依次编制完成后,及时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