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区质监局
四、治理行动总体安排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10日前)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同时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深入发动,群防群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街道镇、各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本之策措施,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