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市2012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一二年三月九日
潍坊市2012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加快推进生态潍坊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国土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六四三”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沿海防护林体系、绿色通道、镇村绿化、水系绿化、荒山绿化、生态林场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统筹城乡绿化,进一步改善生态面貌,增强生态环境承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任务目标与绿化重点
(一)任务目标。完成成片造林28万亩,新建农田林网2万亩,完善农田林网8万亩,四旁植树1500万株。
(二)工作重点。
1.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抓好海岸基干林带新建与修复,大力开展沿海、沿路、沿河、沿渠宽幅防护林带建设。积极推进大型生产企业间、专业工业园区间、工业园区与生活区间足够宽幅的生态隔离带建设。突出抓好重点生态片区建设,寿光市、滨海开发区、昌邑市要至少建成1个大的生态片区。
2.镇村绿化。大力开展绿化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提升镇村绿化水平。突出抓好镇(街道)驻地主辅道路两侧、产业园区和单位庭院绿化。镇(街道)驻地道路、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等要实现应绿尽绿。有条件的镇(街道)要建设公园或休憩绿地。大力提升村(社区)绿化水平,鼓励引导群众搞好出村路、村庄周边、村内道路两侧、空闲隙地、房前屋后和庭院绿化。4月上旬前,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搞好1-2个绿化示范镇(街道)样板、5-10个绿化示范村(社区)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