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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2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抓紧制定本区(市)、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区(市)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切实抓好本区(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水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监督执法,夯实工作基础,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参与,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深化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过程中滥用抗生素及禁用物质、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严密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市水利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
  (二)深入开展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以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水产品、蔬菜为重点,继续深化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重点加强专项执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关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自检行为,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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