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网上评选和“诚信缴交企业”网上申报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网上评选和“诚信缴交企业”网上申报活动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2)4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行政和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树立单位诚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良好风尚,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建行杯第四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网上评选和“诚信缴交企业”网上申报活动(以下简称“百佳诚信缴交企业”活动)。“百佳诚信缴交企业”和“诚信缴交企业”称号对于企业宣传自身形象、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等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上海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审批、评选、发布、命名等工作,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会同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区域范围内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申报和参评范围、条件

  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本市住房公积金缴交企业均可申报参评(机关和事业单位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1、2011-2012年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交符合本市的规定,无应缴未缴的情况,为外地城镇户口职工和派遣制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3、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的规定计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

  4、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如基数调整、个人开户、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汇缴、补缴、提取等);

  5、不存在已查实的违反公积金政策的行为。

  三、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自即日起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百佳诚信缴交企业”活动专栏网页填报并打印申报表(附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寄送所在区县管理部,联系及咨询电话为6244120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