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引水闸在引水期间当外河水位小于最高闸内控制水位时,闸门开度不限;
2、排水闸在排水期间当外河水位大于最低闸内控制水位时,闸门开度不限。
五、青松片
1、总体原则
青松片引清调水常规方式为“南引北排、西引东排”,即以沿黄浦江上游及其斜塘-泖河-拦路港北岸河道水闸和连接淀山湖的淀浦河西闸引水,以淀东水闸及苏州河南岸沿线水闸排水。
2、实施细则
(1)控制片面平均控制水位为2.30-2.80m,控制片面平均水位控制代表站点:青浦区南门站、重固站,松江区陈坊桥站、泗泾站。当相应区水位站点高于面平均控制水位上限时,相关水闸减少引水力度或暂停引水;当相应区水位站点低于面平均控制水位下限时,相关水闸减少排水力度或暂停排水。当无面平均水位站水位信息时,以引水口门闸内最高水位和排水口门闸内最低水位来控制。
(2)控制片河道水质监测站点:青浦区南门站、重固站、淀浦河南港大桥,新通波塘北松路桥,松江区陈坊桥站、泗泾站、通波塘中山路桥闵行区俞塘北桥、春申塘沪闵路。青浦、松江区应根据水质监测站点的水质变化,分析引清调水实效,不断完善引清调水措施。
控制片面平均控制水位代表点为松江区陈坊桥站、青浦区南门站。
(3)黄浦江上游及其斜塘-泖河-拦路港北岸沿线和淀山湖沿线水闸每日两潮引水,闸内最高控制水位为3.10m。
(4)淀东闸每日两潮排水,闸内最低控制水位2.20m。
(5)苏州河南岸沿线水闸能排则排,当无法自排时,东大盈泵闸每日累计单泵(5.0m3/s)排水不少于4hr。当外河水质好于内河水质时,可适当引水。
各引排水口门的引排功能、运行频率和闸内控制水位详见表5。
3、专项调度
(1)控制片内河道污染处置专项调度
当局部区域发生河道污染事件时,应根据不同污染性质、污染程度和可能影响范围,采取不同的应急调度方案;按照“先排后引、加大引排”的调度原则,扩大水体稀释倍数,降低污染物浓度,减轻污染危害影响,加快重点污染河道水体的置换,将受污染水体尽快排出片外。
(2)改善重要区域水环境专项调度
当控制片重要区域青浦中心区域水环境需要改善时,在确保防汛安全和外河水体基本好于内河的情况下,可敞开青浦区淀浦河西闸、开启东大盈泵站适当排水。同时,控制黄浦江上游松江区沿线水闸为每日白天一潮引水,以加快青浦中心区域河道水体流动,尽快恢复该区域水环境质量。
当控制片重要区域松江中心区域水环境需要改善时,在确保防汛安全和黄浦江取水口水源安全的情况下,油墩港枢纽、华田泾枢纽和洞泾水闸可适当排水,以加快松江中心区域河道水体流动,尽快恢复该区域水环境质量。
表5 青松片引清调水实施细则表
序号 | 水闸名称 | 所在河道 | 水闸运行方式 |
引排功能 | 运行频率 | 排水泵站控制条件 | 闸内水位(m) |
最低 | 最高 |
1 | 西大盈水闸 | 西大盈港 | 排水 | 水闸能排则排 | | 2.20 | - |
2 | 东大盈泵闸 | 东大盈港 | 排水 | 水闸能排则排 | 无法自排时每日累计单泵(5.0m3/s)排水不少于4 hr | 2.20 | - |
3 | 华新水闸 | 新通波塘 | 排水 | 水闸能排则排 | | 2.00 | - |
4 | 淀东枢纽 | 淀浦河 | 排水 | 每日两潮排水 | | 2.20 | - |
5 | 俞塘西闸 | 俞塘 | 引水 | 能引则引 | | - | 3.10 |
6 | 得胜水闸 | 盐铁塘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7 | 泖泾枢纽 | 泖泾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8 | 洞泾水闸 | 洞泾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9 | 大涨泾枢纽 | 大涨泾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0 | 毛竹港水闸 | 毛竹港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1 | 油墩港枢纽 | 油墩港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2 | 华田泾枢纽 | 华田泾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3 | 朱泖河泵闸 | 朱泖河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4 | 张马泵闸 | 张马河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5 | 小莲湖水闸 | 淀山港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16 | 淀浦河西闸 | 淀浦河 | 引水 | 每日两潮引水 | | - | 3.10 |
注:1、引水闸在引水期间当外河水位小于最高闸内控制水位时,闸门开度不限;
2、排水闸在排水期间当外河水位大于最低闸内控制水位时,闸门开度不限。
六、浦东片
1、总体原则
浦东片引清调水常规方式为:川杨河以北地区“东引西排”;川杨河以南、大治河以北地区为“西引东排”;大治河以南地区为“北引南排、西引东排”。主要引水水闸为:黄浦江中上游东岸沿线杨思水闸(不含杨思水闸)以南各闸、长江口南岸沿线三甲港水闸及其以北各闸;主要排水水闸为:黄浦江下游东岸沿线杨思水闸及其以北各闸、长江口南岸沿线三甲港水闸(不含三甲港水闸)以南及杭州湾北岸沿线各闸。
2、实施细则
(1)面平均控制水位为2.50-2.90m,片面平均水位控制代表站点:奉贤区南桥站、青村站,浦东新区金桥站、浦东运河石家宅站、申港街道站,闵行区周浦塘沪南公路桥。当相应区水位站点高于面平均控制水位上限时,相关水闸应减少引水力度或暂停引水;当相应区水位站点低于面平均控制水位下限时,相关水闸应减少排水力度或暂停排水。当无面平均水位站水位信息时,以引水口门闸内最高水位和排水口门闸内最低水位来控制。
(2)片河道水质监测站点:奉贤区南桥站、青村站,浦东新区金桥站、北蔡站、浦东运河石家宅站、申港街道站,闵行区周浦塘沪南公路桥。相关区应根据水质监测站点的水质变化,分析引清调水实效,不断完善引清调水措施。
(3)外高桥泵闸、张家浜东闸、三甲港水闸、大治河西闸和金汇港北闸等主要引水水闸每日一-两潮引水,通过控制闸门开启高度实行能引则引,闸内最高控制水位分别为:3.20、3.30m、3.30m、2.90-3.20m和3.00m,其中大治河西闸在农历初二、三和十七、十八引水期间闸内最高控制水位为3.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