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军转办关于做好深圳市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深军转〔2012〕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国转联〔200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度军转干部适应性和专业(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性培训
(一)培训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培训地点设在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
(三)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通过培训帮助军转干部尽快了解地方情况,熟悉工作环境,掌握业务知识,适应地方工作。开设包括深圳地方情况介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角色转变与心理调适、优秀军转干部经验介绍及交流等课程。培训以集中讲授为主。
二、专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8月6日至11月6日,培训地点设在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
(三)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通过培训达到“改善军转干部知识结构,促进工作岗位转换”的目的。培训重点安排有公务员能力提升等知识拓展讲座。培训采取集中讲授、网络培训、座谈等方式。
三、就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请未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2008年至2011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也报名参加这期培训(当年已按规定支付过培训费),仍不参加者视为本人缺席和自愿放弃就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及地点见报名回执。
(三)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培训遵循“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着力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培训采取指定培训机构创业技能培训与网络学习(清华大学网络课堂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