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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电力局关于下达二○一二年度杭州市6000千瓦及以上非统调地方电厂(热电厂)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二)生活垃圾(含污泥)焚烧发电厂原则上按需发电,年发电利用小时按6500小时核定;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按需发电,不下达发电计划;其他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年发电利用小时,按6000小时核定。达不到非常规燃料发电燃烧要求(助燃原煤重量比低于20%,煤矸石、煤泥等入炉燃料的发热量低于12550千焦/千克)的或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不合格的按4000小时核定。
  (三)地方天然气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按3500小时安排。
  (四)未经权限部门许可,违规建设的发电机组,不下达发电量计划,电网企业不得为其接入系统。擅自扩大规模建设的,超过许可规模容量部分不下达发电量计划。
  (五)自备热电机组企业要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努力开展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工作,原则上自发自用,年度计划各地参照同类公用电厂核定。
  四、各地方电厂要严格按照国家《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统计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能源政策、方针的要求,加强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健全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统计报表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能源效率和经济效益。各热电厂要严格控制非事故状态下的降温降压供气,禁止抽凝机组纯冷凝运行,并尽快实施抽凝机组的背压改造。
  五、各电力部门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热电厂的发电负荷曲线,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确保地方电厂(热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确保热电机组的正常供热。
  热电联产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经信部门要帮助热电企业扩大集中供热,采取措施做好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锅炉拆除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度杭州市6000千瓦及以上非统调地方电厂(热电厂)发电量计划表

  单位:万千瓦时

序号

企 业 名 称

2012年发电量计划  

 

合 计

371034

1

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5500

2

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

30000

3

杭州轻华热电有限公司

1398

4

浙江三星热电有限公司

64747

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81000

6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9000

7

杭州富阳高桥热电有限公司

4934

8

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

7692

9

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8939

10

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

4000

11

浙江海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2

杭州塘栖热电有限公司

5500

13

杭州余杭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301

14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18000

15

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

11314

16

杭州红宝热电有限公司

6358

17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7649

18

杭州江东富丽达热电有限公司

27224

19

杭州翔盛热电有限公司

3000

20

浙江智兴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2500

21

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12878

22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钱江热电分公司

11000

23

杭州萧越热电有限公司

10500

24

杭州萧山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15600

25

桐庐信雅达热电有限公司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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