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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19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各单位人事(组织)处:

  为做好2012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术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2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根据个人申报材料、专家推荐意见、岗位工作表现和高级技师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真伪进行甄别,认真填写《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表》,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人选,并将个人申报材料及考核表报当地工考办初审。一个部门(单位)同一工种原则上只推荐1名(经培训考核后未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可不占同工种名额)。

  二、各县(市)、区工考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后统一报市工考办;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报市工考办。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件加盖各县(市)区人保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后,随材料一起报送,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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