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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2〕1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制定《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2〕1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

  二、组织领导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整治重点

  (一)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市建委《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以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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