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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2〕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2012 年5月上旬,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赴实施“营养计划”试点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已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9.4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60.99%。

  (一)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实施。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我省43个试点县(区)“营养计划”全面启动。截至5月中旬,全省“营养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为104.2万人。

  (二)“蛋奶工程”继续扎实推进。“蛋奶工程”作为“营养计划”试点的组成部分,继续在全省64个非试点县(市、区)并轨实施,并与“营养计划”统一实施标准。截至4月底,全省享受“蛋奶工程”学生数为145.2万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春季学期以来,“营养计划”试点市、县(区)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充分做好试点准备工作。宝鸡市政府分别于3月、4月期间,2次组织市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扶风县和太白县现场调研试点实施工作;咸阳市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试点县基层学校意见;商洛市结合市级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后勤管理示范校创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将学生食堂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规划,保证试点前期工作准备到位。

  (二)健全机制,保证试点工作组织有力。各试点市、县(区)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市、县、校三级责任体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试点市、县(区)均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营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1年12月起投入试点准备工作,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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