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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的通知
(鄂建办[2011]13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学习株洲城市管理经验要在8月份见成效的指示精神,省厅印发了《关于学习湖南株洲城市管理经验努力提升我省城市管理水平的通知》(鄂建文[2011]94号),对近期市容环境整治进行了部署。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住建、城管部门将近期学习外地经验和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情况于7月10日前报省厅城市管理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委、省政府。报告主要反映各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态度和决策,本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在“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等方面整治的情况。
  二、进一步修定各地《城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并于7月10日前上报省厅城市管理处。各地《城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要以表格形式明确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项目、整治标准和责任人,省厅将相应制定《检查标准》和工作方案,确保8月份见成效。
  三、建立城市管理数据统计上报制度。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基础数据每半年上报一次,每年7月10日前报半年统计数据,11月10日前报全年统计数据。市容环境整治进度建立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以县市为单位将城市(县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月报表报市州城市管理部门,市、州每月10日前将本城区和各县市情况报省厅城市管理处(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熟悉情况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严格审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联系人:侯继光 张天强 电话:68873488(兼传真)
  E-mail:hbcsgl@163.com(说明:电子邮箱即“湖北城市管理”第一个字字母,今后各单位传输电子文档均传此邮箱)。

  附件:1、城市环境卫生基础数据统计报表(一)
  2、城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基础数据统计报表(二)
  3、城市市容市貌整治进度月报表(三)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城市环境卫生基础数据统计报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表人:

各城市

(县城)

城市建成区总面积

(平方公里)

清扫保洁面积

( M2

清扫

保洁

覆盖率(%)

机械

保洁

车辆

(台)

机械化

清扫面积(M2

机扫率(%)

市场化

保洁面积(M2

市场化保洁率

(%)

财政环卫投入

道路

平方米综合

单价(元)

总额

(万元)

运行

经费

(万元)

设施

设备

投入

(万元)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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