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1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琼建村〔201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坚持农户为主、政府帮扶的方针,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要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统筹协调水、电、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人居环境。危房改造完成后,新建的住房要完善人行道、排水沟、绿化带等,既要成为我县新农村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要成为我县建设国际旅游岛的优美景观。
(二)坚持整合资源,集中财力的原则。
整合各有关部门的国家资金,争取省直对口单位的资金支持,
加大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三)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主建设的原则。
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坚持农民自愿投入为主的思想导向,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管理,规范执行危房改造工作中的相关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我县今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00户(省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00户,县政府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其中:整村推进改造819户,残疾户改造100户,五保户改造 200户,D级危房改造451户,预留30户(作为年度自然灾害等情况发生临时需要)。
四、工作内容
(一)年度任务。
2012年我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00户,其中:王下乡101户,七叉镇161户,叉河镇93户,石碌镇202户,十月田镇 256户,乌烈镇239 户,昌化镇178户,海尾镇340户,预留30户(作为年度自然灾害等情况发生临时需要)。
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1、整村推进改造共 819户,其中:① 王下乡大炎村委会浪伦村72户;②海尾镇海农村委会58户、海渔居委会71户、五联村委会永安村29户、长山村委会22户、大安村委会中村29户、三加村26户;③七叉镇重合村委会重合村58户;④昌化镇昌化村48;⑤乌烈镇峨港村委会峨港村89户(含7户大广坝暴破震裂的危房),乌烈镇大广坝爆破致房屋破损恢复重建危房改造村庄45户(其中,道隆村委会20 户、峨沟村委会25 户);⑥石碌镇水头村委会(三个自然村)78户、孔车村委会孔车村54户;⑦ 十月田镇灾后恢复重建危房改造村庄140户(其中,才地村委会55 户、沙田村委会15户、王炸村委会45户、南岭村委会25户);
2、残疾户改造100户,其中:乌烈镇30 户、海尾镇20 户、昌化镇14 户、十月田镇6 户、石碌镇10户、叉河镇8 户、七叉镇8 户、王下乡4 户。
3、五保户改造200户,其中:乌烈镇五保户改造 30 户、海尾镇30 户、昌化镇30 户、十月田镇30 户、石碌镇25 户、叉河镇20 户、七叉镇25 户、王下乡10 户。
4、D级农村危房改造共451 户,其中:乌烈镇45户,昌化镇86户,海尾镇55户,十月田镇80户,石碌镇35户,叉河镇65,七叉镇70户,王下乡15户。
5、预留30户(作为年度自然灾害等情况发生临时需要)。
(二)补助方式。
对年度内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采取现金发放和物资补贴相结合的做法。现金发放在农户建房倒顶后经验收一次性发放;物资补贴主要补助环保砖、水泥、钢筋等建材。建材由政府采购小组统一采购。
1、现金发放乡镇:海尾镇、昌化镇、乌烈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