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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材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材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规范教材价格报批程序,提高教材审批效率,确保课前到书,根据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局采取并联审批方式核定教材价格,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现就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使用的中小学教材(含跨省直供的教材),有关出版单位和代理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向安徽省物价局申报零售价格,文件同时抄送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申报文件需列明教材的名称、版别、印张数、正文、封面、插页等有关技术标准和申报价格等(见附件),同时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申报时间:春季教材价格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2月15日前;秋季教材价格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前。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可分批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核批。

  三、为加快信息传送,各有关出版单位和代理单位在以纸质文件形式申报教材价格的同时,应将有关信息,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出版价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传送,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局在门户网站公布正式批复文件的同时,将通过上述系统同时传送有关批复价格的信息。

  四、各出版单位和代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报教材价格,未经我省价格、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价格在我省使用的中小学教材,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安徽省 年 季中小学教材技术标准及零售价格申报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安徽省  年  季中小学教材技术标准及零售价格申报表

序号

书 名

使用年级

版别

印张

开本

规格

正文

封面

上光

插页

总价格

价调

含价调价格

申报价格

用纸克重

正文色数

用纸克重

正反色数

单价

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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