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2年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皖价审〔2012〕35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及国家取消和免征小微型企业部分收费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68号)和《
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事业收费年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省直有关单位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及省直收费年审工作;省物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2012年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
二、年审范围及时限
持有省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肥(不含三县)单位。本次收费年审主要审验省直有关单位2011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三、年审内容
(一)收费许可证情况
1.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申领、变更或注销手续;
2.有无涂改、转借行为;
3.有无遗失并公告作废及申请补发;
4.其它需要审验的情况。
(二)收费情况
1.审验2011年度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越权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情况;
2.审验2011年度落实国家、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涉企、涉农和国家、省各项优惠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3.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继续保留收费项目或者维持原有收费标准;
4.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5.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
6.审验2011年度票据使用情况;
7.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它需要审验的内容。
四、年审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至3月30日为自查准备阶段,请各收费单位登陆“省物价局门户网站”(http://www.ahpi.gov.cn: 81/),从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下载《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如实填写后于3月底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年审邮箱(ahwjjns@163.com),同时打印纸质表格1份,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收费年审期间与其它材料一并提供。
(二)4月5日至9月14日为集中审验阶段,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审。根据收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年审实行窗口送审和上门审验两种形式。年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年审材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资金管理等情况审查后,填写《安徽省收费年度审验登记表》,下达《年审结论书》,认定被审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并在《收费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
(三)9月17日至28日为集中处理阶段。对年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由年审办会同审批办约请年审问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建立约谈制度,通报年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移交价格检查部门依法查处。
(四)10月份为总结整改阶段。年审有问题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约束机制,规范收费行为。整改后视情况进行复审,经再次审验仍不纠正的,吊销《收费许可证》,终止其收费行为。
年审工作结束后,对年审合格、基本合格单位,在报纸等相关媒体和省物价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执行政策好,并能积极配合审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五、年审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对收费年审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把配合做好年审工作作为增强政策观念、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来抓。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年审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各收费单位的工作指导,规范其收费行为;各收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积极配合省物价局做好收费年审工作。
(二)认真自查,按时申报。自查中应逐项认真填写《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见附件1)中的表(一)、表(二)、表(三)中的规定内容和相关数据,以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收费单位如果没有表(四)中的收费项目,可以不填写。
(三)充分准备,积极配合。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准备好2011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和填好的《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收费许可证》(副本)、收费依据(收费文件)、2011年度账本(总账、明细账)、《票据购买本》、收费票据存根、原始凭证,按时接受年审。安排上门审验的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安排送审单位按照送审的时间,将上述材料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物价局窗口;对于票据量大的大中专院校送审单位,仅需提供2011年度所有专业收费票据各1本,同时提供招生简章和入学指南。
(四)鼓励先进,严查违规。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和免审制度,对于执行收费政策情况良好,连续3年收费年审合格,并且未被有关部门检查出存在收费问题的单位,予以免审一次,以鼓励收费单位自觉执行收费政策,免审单位只需将有关收费统计数据报送省物价局审批办;对有重大违规收费问题、屡查屡犯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单位名单及违规情况报送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省物价局制定了年审人员工作守则,要求全体年审人员严格按政策办事、文明服务,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接受被审单位的吃请等,请各被审单位予以监督。
有关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原定时间接受年审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省物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送审地址:省物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物价局窗口,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茆先龙,姜 嵩
电 话:2999821,2999822;监督投诉电话:2610660
邮政编码:230002
附件:1.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
2.2012年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上门年审时间安排表
3.2012年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送审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收费年审办公室制
基本情况表 (表一)
收
费
单
位
情
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主管部门
| |
单位负责人
| | 财务负责人
| |
经办人
| | 收费员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收费
许
可
证
| 编号
| | 许可证有效起止时间
| |
是否及时变更
| |
是否亮证收费
| | 收费公示方式
| |
收
费
资
金
管理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收费收入管理方式
| 非税收入□ 其他□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收费收入总额(万元)
| |
票据
使用情况
| 非税收入
| 一般缴款书
| 数量
| | 金额
| |
专用票据
| 数量
| | 金额
| |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 数量
| | 金额
| |
专用票据
| 数量
| | 金额
| |
其它
| 数量
| | 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