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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在用汽车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公路汽车衡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汽车衡使用档案,对汽车衡的安装是否合理,是否实行了汽车衡定期保养制度,是否按照使用规范的要求操作汽车衡;汽车衡的操作和使用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存在未经称重而实施处罚或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车户通过“跳磅”、“扭磅”等方式干扰正常检测的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情况;有关汽车衡投诉的受理及争议处置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联合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做到事前有方案、中间有督查、事后有总结。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协同行动,避免重复检查。汽车衡的周期检定时间如在检查期间,具体检查时间可结合在用汽车衡的周期检定时间确定。

  二是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目前在用的公路汽车衡的检定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在用汽车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有计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汽车衡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公路在用汽车衡计量准确,为维护公路运输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省计量院、省动态衡计量站、苏州计量所、淮安计量所应按照省局分工,积极配合各地质监部门开展检查,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三是要依法查纠、全面规范。各地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或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汽车衡使用单位未依法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汽车衡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利用汽车衡进行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未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各项要求进行计量检定,出具计量检定证书的计量技术机构,要依法查处。对存在问题的汽车衡使用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和“回头看”,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是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路汽车衡检定和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汽车衡使用单位的宣传,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其公开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65、96196等行业管理服务热线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发现违法线索,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维护正常的公路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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