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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管促进我省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的通知


  (三)大力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服务收费项目,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着力整治凭借行政审批职能的乱收费行为。今年重点规范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服务收费,以及电子口岸、出入境检验服务相关收费,规范服务内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权限分工加强经营服务价格管理,合理制定服务价格,严格规范服务价格行为。对涉及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从严掌握,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会计、审计服务和税务代理等服务收费暂缓调整。

  (四)健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在扶持生产、促进流通、价格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稳定市场价格的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价格调控能力。当前要更加重视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分析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完善粮食生产补贴和收购价格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保供稳价作用。推进全省价格指数和价格监测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三、强化价格监督和服务,切实维护好企业价格权益和发展信心

  (一)加强涉企价费政策的跟踪检查。以国家、省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价费政策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利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全省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大检查,重点对企业贷款过程中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以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以国土、人防等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价格为重点的涉企价费专项检查,严格督促落实各项涉企尤其是与小型微型企业相关的价费减负政策。

  (二)有重点地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认真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大型零售企业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并严格落实,协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乱收费,严肃查处大型零售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公平竞争。深入开展以“反垄断、反欺诈、反暴利”为主题的价格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增强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的价格法制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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