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力度,推动政风行风建设。
1.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结合全市开展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市纠风办要组织开展对重点部门、行业政风行风笫三方社会评议,市级部门和行业要广泛开展政风行风自主民主评议活动。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本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切实推动本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各区(市)县纠风办要组织开展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推动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
3.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政风行风热线要围绕成都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定位,紧跟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实施,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服好务。健全热线工作考核制度,加大督查力度,认真解决民生诉求。进一步提高“一把手”上线率,提高上线质量。认真组织开展“热线工作提升年”活动,加强对区﹙市﹚县热线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热线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电台一条线接听,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互动跟进的立体化传播机制,开展热线下基层、进社区活动,提升热线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要抓好工作任务的层层分解,做到任务清、责任明。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工作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二)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重心放在基层站所、营业网站等基层单位,务求取得实效。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要认真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和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机制,将纠风工作寓于群众监督之中,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检验工作成效。要积极探索建立“制度+科技”的防治不正之风的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力求问题解决。要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重点案件和疑难问题的查处解决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要依法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对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放任问题发生,致使不正之风滋生蔓延、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做到问题不弄清楚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