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任务分工。
1.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试点工作及旅游标准的宣传;及时向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做好与各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工作;开展全市旅游标准普查;编制《成都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成都市旅游标准化体系表》,以及系列基础标准、工作标准、要素系统标准和支持系统标准等各类旅游标准;研究制定《成都市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成都市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及相关支持政策;制定《成都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标准》、《成都国际旅游城市服务规范》、《成都市星级饭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A级景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星级乡村酒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国内旅游服务规范》、《成都市社会旅馆服务规范》、《成都市导游管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工作。
2.市质监局负责配合做好旅游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审查并发布《成都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标准》、《成都国际旅游城市服务规范》、《成都市星级饭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A级景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星级乡村酒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国内旅游服务规范》、《成都市社会旅馆服务规范》、《成都市导游管理服务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
3.市发改委负责按照国发〔2009〕41号文要求,牵头研究制定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4.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标准化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5.市交委负责指导旅游汽车公司实施《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评定出4家以上符合标准的旅游汽车公司;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6.市文化局负责指导旅游娱乐场所实施《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评定出3家以上符合标准的旅游娱乐场所;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7.市商务局负责指导旅游餐馆、购物场所实施《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和《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评定出30家以上旅游餐馆和6家以上旅游购物场所示范店(推荐店);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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