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基层的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七、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三十八、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三十九、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办局主任、局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㈠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㈡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㈢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㈣通报形势,讨论其他需要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十、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㈠传达和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提出贯彻意见;
㈡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㈢讨论需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㈣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
㈤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㈥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十一、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副市长或市政府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