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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辽教办电[2012]147号)


省内相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教高评估中心函[2012]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

  一、部属院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独立学院每校推荐1名专家,其他院校每校推荐2名专家及一位行业(社会)专家。

  二、请各高校于2012年7月18日中午12: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

  1.学校正式推荐公文一份;

  2.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3.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3),一式5份。

  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gjc86896698@163.com。

  三、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邮编110032,联系电话:024-86896698。

  附件:

  1.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高等学校名称        (盖章)

序号

专家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专业

备注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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