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的,充分利用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集聚区需求对接、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对接活动,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送技能下乡村、进车间等活动,实施“一县一品”、“一人一技”培训计划,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培育我省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能力。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校企合作、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培训,提升生产一线职工岗位技能水平。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引导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6-12个月(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创业初期的创业者,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依托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
(二)全面完成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强具有品牌效应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调整职业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完成职教攻坚任务。努力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打造全国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任务,使全省80%左右的县(市)达到职业教育强县(市)建设标准,有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对2010年公布的我省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职业教育园区进行验收,启动实施100所具有品牌效应的示范院校和200所特色院校建设项目,打造一批职业院校品牌。
(三)实施“阳光工程”。以国家和我省在农村实施的重大涉农项目为依托,以提高广大农民农业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为目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重点开展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畜牧和渔业生产服务人员、兽医服务人员、农机服务人员、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涉农企业从业人员和农业创业人员培训。
(四)实施“雨露计划”。以贫困家庭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以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整体素质和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为目标,认真抓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贫困村支柱产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通过“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开展就近就地贫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等四大工程。继续抓好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促进贫困农民转移就业和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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