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

  (十一)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组织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备案。

  (十三)协助征收辖区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指导帮助市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综合性课题调查研究;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综合配套改革等政策研究;组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等改革政策研究;承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软科学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公文流转管理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和重要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督办市长专线公开受理中心的相关投诉件;负责牵头办理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联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干部;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人才规划,指导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和出国人员政审;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管理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