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12〕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切实保障全市商标创建水平稳步提高,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鼓励自主创新,推进商标强市,建立“政府主导、工商主推、企业主创”的工作机制,形成“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创新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到“十二五”期末,创建20个以上温州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和50个以上温州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形成以商标为主导的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原则

  (一)类型全面,层次清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不同乡镇(街道)、企业的实际情况,形成不同层次、类型的商标战略创建工作梯队,推进全市商标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引导乡镇(街道)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突出自身优势,因地制宜,探索新思路、实践新方法,制定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形成以商标为主导的区域特色经济,培育一批自主知名商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