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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要求:2013年6月底前达到创卫标准。

  责任单位:市创卫办。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研究制订创卫迎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各责任单位必须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制订专项整治方案。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大力开展17项迎检专项整治,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攻坚巩固阶段(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实施方案,查漏补缺,抓紧整改,开展迎检攻坚战,确保一次通过省考核,及时总结,巩固提高。

  (四)迎检考核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10月)。以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和推荐为倒计时点,加大宣传,全城动员,全民动手,掀起创卫迎检验收高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担创建迎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内容安排和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负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创卫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手段,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推诿、进展不快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创卫工作具有反复性、动态性特点。要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保持常态化、全过程,长抓不懈,防止松懈。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制度、行政和宣传教育手段,保持长效态势,持之以恒。

  (四)设计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2012年6月1日前报市创卫办备案(邮箱:wzawb2009@163.com,联系电话:88996301)。

  附件:
  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整治项目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硬化、洁化、绿化、亮化等。

  2013年6月

  各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2

  道路沿线

  环境整洁、路面硬化、无卫生死角和露天粪坑等。

  2013年6月

  市城管与执法局

3

  废品收购

  布局合理、合法经营、环境整洁。

  2013年3月

  市供销社

4

  出租房管理

  环境整洁,适宜居住。

  2013年3月

  各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5

  流动摊点

  布局合理、相对固定、合法经营、环境整洁

  2013年3月

  市城管与执法局

6

  二次供水和屋顶水箱

  设施完好,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013年3月

  市城管与执法局

7

  架空管线

  主要街道架空管线有序。消除影响景观和安全现象,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市容景观明显改观。

  2013年3月

  市城管与执法局

8

  车辆乱停乱放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

  2013年3月

  市公安局、市城管与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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