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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0.马路市场和小菜场专项整治。按照“拆除取缔一批、修缮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把城区马路市场和小菜场建设成为功能比较齐全、卫生安全、管理规范、购物方便的购物场所。对现有的马路市场,要限期拆除或“退路入室”;对大棚结构、设施差、居民意见较大的小菜场,重新进行修缮;对时间较早,设施相对陈旧的室内小菜场,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对基础设施好,近期建造或刚进行过改造、居民比较满意的小菜场,进一步改善服务,完善管理,提升档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菜场引进超市、专卖连锁店或生产基地直销店进场设点,推行“农改超”、“农加超”;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引导小菜场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方向发展。

  时间要求:2013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工商局。

  11.病媒生物防治专项整治。坚持组织健全、方案明确、措施有力、合理用药、监测到位、科学评估、有效控制、长效管理原则,对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分类制定治理措施。通过综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3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1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时间要求: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参加单位: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1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根据“1650”大都市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布局合理、面积达标、功能齐全、服务到位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室),实现“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时间要求:2012年12月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参加单位: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13.居民健康素养专项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达到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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