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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二次供水和屋顶水箱专项整治。按照“改洗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散户、集中小区及有关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目前暂不宜进行改造的,则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全面达到创卫要求。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

  时间要求:2013年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

  参加单位:市住建委、市公用集团。

  7.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架空管线开展集中整治,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电源线、电话线、电视信号线、支撑线、挂晒线等各类架空管线,按照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集中敷设,基本消除私接乱拉、影响景观和安全的现象,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使市区市容景观明显改观。

  时间要求:2013年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

  参加单位: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投集团。

  8.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根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要求,公安、城管与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各城区街道、社区要配合抓好对支路及背街小巷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从严处理车辆乱停放行为。

  时间要求:2013年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与执法局。

  9.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湿”的现状,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形成“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制订市场分类整治方案。经过整治,能基本符合创卫要求,市场周边环境整洁、交通畅通、摆放整齐。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时间要求:2013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农贸市场整治)、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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