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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1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温州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治、科学实效”的方针,全面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综合防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为5至10月,重点防范时段是5至6月间的梅汛期和7至9月间的台汛期,重点防范时间为台风暴雨或强降雨开始时至降雨停止后约48小时。

  (二)重点防治类型:一是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二是平原区缓变性地质灾害,为地面沉降。受地形地质等条件的限制,在强降雨作用下,滑坡、崩塌、泥石流将是我市山区最主要的灾害类型。

  (三)重点防治区域:为我市的南部、西部及北部地区,包括泰顺县、文成县、永嘉县大部、乐清市西部与西北部、苍南县中西部与南部、平阳西部与东部以及鹿城区、瓯海区的西部,其中居民集中区、交通沿线、山区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是重点防治区段。缓变性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主要存在于永强平原、平苍平原及乐清市天成街道、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等地。

  (四)重点防治内容:(1)山区居民点。直接处于高陡边坡下方,土层厚、土体松软、岩石陡峭破碎地段,较大坡降的沟谷及冲沟口部位,以及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的村居民房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2)交通沿线。穿越我市山区路段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以及高速路段与铁路沿线的不稳定边坡,出现崩塌、滑坡的可能性极大,须重点加以防治。(3)学校。位于山区的中小学以及紧靠山麓地带的学校,易受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4)旅游景点。处于山地丘陵及沟谷地带的旅游自然景点与人文景观,多是崩塌、泥石流与滑坡易发之地。

  (五)重点防治隐患:今年确定市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详见附件),分布于10个县(市、区)的16个乡镇(街道),以滑坡隐患点为主,威胁2546人安全,威胁财产86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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