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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立足“三个坚持”,推进农商行全覆盖。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对高风险社,调动一切力量,通过政府优质资源支持、省联社咸宁办事处督导帮扶、农商行同业分担、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实施兼并重组等多种模式,加大风险处置力度,稳步推进改革;对低风险社,继续强力推进“政府+市场”等成熟改革模式,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和成果,创品牌,树标杆。二是坚持内外联动。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通力消化历史包袱,重点是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等3家高风险农信联社。同时督促各联社加快自身发展,大力清收存量不良贷款,严控新增不良,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充分把握产权改革契机,加快推动股权结构优化,健全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高管人员选聘、薪酬等系列机制及信贷、审计和风险等管理信息系统。督促机构在绩效考核中提高监管指标、长期指标、效益指标的比重。

  (二)依托“三大举措”,推进村镇银行全覆盖。一是营造良好政策支持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内引外联,为村镇银行落户创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二是加大宣传协调指导力度。银监部门要加强向域外优质银行机构宣传投资环境,积极争取湖北银监局的政策支持,加大引进工作力度;积极指导村镇银行市场准入,做好监管服务。三是鼓励本地法人银行发起培育。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地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现有村镇银行在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络。

  (三)实施“三项措施”,推进电话银行全覆盖。一是召开推进会,制定布设计划。在开展全市乡村电话银行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相关机构参加的推进会,确定“电话银行”计划布放数量、行政村数量及区域,具体到每个村名和地点。二是加强监测评估,加大宣传力度。银监部门要建立全市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季度监测评估制度,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按季形成《监测评估报告》,为推进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意见、建议。各有关机构要通过各种媒介对电话银行进行宣传,尽快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强化业务技能,确保技术支持。各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服务站人员基本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指导,做好日常技术等保障工作。建立金融服务站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电话转账业务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运行环境参数设置,对电话转账签约客户的注册、信息更正、撤销等业务实行逐级审核。根据电话银行使用中反馈的情况,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保证资金安全和电话银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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