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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银监分局《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作意见
(咸宁银监分局)

  按照湖北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个全覆盖”工程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咸宁市农村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打造全省农村金融支农服务标杆为总目标,通过“以存量强服务,以增量引机制”,大力推进“三个全覆盖”工程,进一步提高支农服务覆盖面,创新支农服务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支持我市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银监主推、机构主抓,力争到2013年底,初步建立普惠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金融服务成本,满足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一)农村商业银行两年内县市一级全覆盖。2012-2013年,完成除通山县(已组建)以外剩余5家农信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其中 2012年崇阳县、咸安区农信联社完成筹建和开业;赤壁市农信联社获银监会筹建批复;嘉鱼县、通城县农信联社申报筹建或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3年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农信联社完成组建工作。

  (二)村镇银行两年内县市一级全覆盖。2012-2013年,完成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其中2012年完成通城县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通山县、崇阳县完成发起行引进工作,力争至少1家获湖北银监局批复筹建。2013年完成通山县、崇阳县村镇银行筹建和开业。

  (三)电话银行两年内乡村一级全覆盖。2012-2013年,完成192个行政村的电话银行(具有消费、查询转账、助农取款、代理收费等金融服务功能)布设工作,实现全市857个行政村电话银行覆盖率达到100%。其中2012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布设电话银行,农合机构“卡乐付”设备覆盖80%以上行政村。2013年农合机构“卡乐付”设备覆盖剩余20%行政村,电话银行消费、查询转账、助农取款、代理收费等金融服务功能全部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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