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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秀山自治县种粮大户申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空闲、撂荒和种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农建设。

  二、租赁土地地点及面积

  租赁土地地点位于       、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一年,从201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金每亩     元(小写     元/亩)。

  五、其它事项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存档一份。

  3、乙方负责提供土地证复印件1份作生效依据。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 证 人:村委员会(公章)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秀山自治县种粮大户公示牌
(2012年度)

  种粮大户姓名:           住址:   街道、乡镇   村(居)    组

  种粮面积:合计        亩, 其中田:      亩, 土:        亩

  种粮地点:

  种植品种:水稻  亩、玉米  亩、红苕  亩、马铃薯  亩、高梁  亩、大豆  亩、葫豆  亩、荞麦  亩

租地

情况

  

   

农户姓名

面积

农户姓名

面积

农户姓名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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