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1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O一二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发挥示范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农业科技成果、带动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
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探索“特色鲜明、集约经营、产业循环、安全高效、发展持续”的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生态农牧业道路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农牧业加快发展,提升水平,由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的有效抓手,是展示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繁荣农村牧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牧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抓住重要机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攻坚克难,锐意开拓,合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准确把握示范区的建设方向
(二)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三区战略”和“两新目标”,以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宗旨,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牧业,用服务业的方法经营农牧业,推动农牧业与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式发展,鼓励发展循环生态农牧业。着力完善特色产业体系,提升物质装备条件,强化科技支撑,创新经营方式,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主业突出、规模合理、装备先进、设施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农牧业发展典型和示范样板。通过引领和示范,辐射带动十大农牧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组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