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责任制建设
(一)实行产业首席专家负责制。省级产业首席专家对本产业引进和应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研发的最新科技成果及产业技术体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负总责。组织本产业各功能研究室主任及体系人员制定本产业五年科技支撑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集成技术规范,指导主产县技术推广工作。
(二)实行县级专家技术负责制。县级产业首席专家对本区域内省级下达的产业技术体系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负总责,依据主导产业遴选产业专家,组成县级农技推广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区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规范和推广计划。指导本区域技术推广工作。
(三)实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县级农技人员按照本县农技推广计划负责进村入户的指导工作。县级农技推广中心以合同形式量化每个农技人员联接示范户的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建立农技推广工作日志和考勤制度。
(四)实行科技示范户和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制。县级农牧部门要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档案,明确示范基地和示范户的任务和职责,确保发挥农牧业科技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五)实行科技特派员农村牧区科技创业行动负责制。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牧区科技创业行动,通过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服务型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牧区开展创业服务,促进形成公益性推广服务、社会化创业服务、多元化科技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新机制。
六、强化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成立由农牧、财政、科技等部门参加的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各项工作。各级农牧部门牵头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监督、保障工作。要充实农牧科技研发、推广队伍,加大农技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农技人员科技素质。要切实改善基层农技人员工作条件,解决职称评聘等实际问题,提高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要加大对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并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各级政府要确保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等投入,并整合农牧业技术推广、科研、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