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省内互联网网站的升级和优化,提高互联网信息源的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提速工程,采取优化网站设计、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增加网站接入带宽、改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网络与服务条件等措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提高宽带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认真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建立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基地。
(六)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改善网络环境,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快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支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等园区的宽带网络优化,改善接入能力,依托宽带网络与应用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建立交流和通报制度,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二)省经委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和引导政策,积极创造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的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减免光缆敷设赔补费用政策,加快宽带普及推广工作。
(三)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强化和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企业等落实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与原
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建立通信配套设施验收与住房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保证用户对电信业务使用的自由选择权和工程质量。尽快发布《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规范,制定完善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有利于光纤入户的改造环境,参照有关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光纤入户问题。